近期,随着电子发票数量不断增加,为防止虚假发票情况出现,给教职工报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请教职工在取得电子发票同时,在相应省份国税局官方网站进行电子发票真伪查验,并打印查验结果。报销时,经办人需在打印的电子发票查验结果上签字,与电子发票一并作为报销凭据。
上一条:我学院学术预告(三)
下一条:我学院学术预告(二)